各潛在投標人:
現(xiàn)就2025年6月10發(fā)布的澧水石門至澧縣航道建設工程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橋引橋工程標段施工招標文件做如下澄清及變更:
澄清內容:招標文件第23頁,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的要求”表述為“2020年6月23日至投標截止日前一日(指交工或竣工時間之一滿足即可)”。根據(jù)《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化、模塊化招標文件范本框架導引及編制導則》第八條第(5)款“投標人所提交材料的時效性以投標截止時間之日回溯招標文件所設定的年限要求為準”的規(guī)定,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3關于“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的要求”修改為“投標截止時間之日回溯5年”;其他投標人所提交材料的時效性按導則第八條第(5)款規(guī)定執(zhí)行。
本次澄清應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不影響招標文件其他條款的有效性。招標文件與本次澄清不一致處,以本次澄清內容為準。本次澄清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本標段投標截止時間不變。
?
?
?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